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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網·海報新聞棗莊5月26日訊 日前,棗莊市普法辦公室聯合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棗莊市檢察院、棗莊市公安局、棗莊市教育局、棗莊市司法局制定出臺了《棗莊市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配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配備管理辦法》),對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任職條件、選聘程序、職責任務、各部門單位職責以及法治副校長培訓考核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
《配備管理辦法》明確建立“棗莊市中小學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人才庫”,人才庫從各級公、檢、法、司等政法部門的干警和執(zhí)業(yè)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高等院校法學教師中選拔。各中小學從人才庫中選聘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任期一般3年,可連聘連任,也可以中途解聘。
《配備管理辦法》指出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在學校黨組織和校長領導下,配合學校積極推進“依法治校示范!薄捌桨残@”等創(chuàng)建,開展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和違法犯罪預防等工作,并分別對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的職責進行了細化。
《配備管理辦法》確定法制副校長的選聘、改聘、評議工作由各相關部門聯合組織負責,其中,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的日常管理,全面掌握法制副校長工作開展情況;司法行政部門對人才庫實施動態(tài)管理,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對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進行培訓和年終考評;派出單位負責向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提供工作支持,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并將工作情況納入個人年度工作考核;聘任學校負責為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履職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支持和經費保障,加強與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的工作聯系,及時通報學校情況,年底對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履職情況提出考評意見。
《配備管理辦法》的出臺將對棗莊市中小學法治宣傳教育任務落實,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起到進一步推動作用。(來源:棗莊普法)
日前,棗莊市普法辦公室聯合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棗莊市檢察院、棗莊市公安局、棗莊市教育局、棗莊市司法局制定出臺了《棗莊市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配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配備管理辦法》),對法治副校長[詳細]